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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收114年全職諮商實習心理師公告

實踐大學台北校區  學生事務處諮商輔導中心
招收114年全職諮商實習心理師公告
一、目的
(一)協助本校專兼任輔導老師諮商輔導工作,以提供學生完善的諮商服務。
(二)提供本校實習輔導環境與專業資源,以期培訓優質的諮商輔導員。

二、甄選內容
(一) 全職諮商實習心理師
    1、 名額:3名
    2、 資格:國內外輔導、心理等相關研究所在學滿兩年(含)以上之研究生,需修習諮商輔導相關課程,符合諮商心理師法規定者。
    3、 時間:自當年七月一日至隔年六月三十日,共計一年;每週實習至少40小時(其中8小時可返校上課)。
    4、 實習內容:
    (1) 個別諮商(每週值班至少六小時)
    (2) 團體諮商(每學期至少帶領或協同領導一個團體)。
    (3) 心理衡鑑、測驗施測、計分與解釋
    (4) 心理衛生座談(包括:班級座談)
    (5) 心理衛生刊物之撰寫
    (6) 協助心理衛生的推廣活動與規劃
    (7) 協助志工的帶領與訓練
    (8) 專業成長(督導、研習等)
    (9) 參與中心諮商輔導行政工作與會議

三、督導
(一) 行政督導:每週至少提供一小時之行政督導。
(二) 專業督導:每週至少一次個別督導,每兩週進行同儕督導,並需參與本中心辦理之團體督導,以及個案提報;帶領團體另有團體督導進行。

四、實習紀錄
(一) 實習週誌
(二) 個案紀錄
(三) 團體方案設計、紀錄
(四) 心理推廣活動資料紀錄
(五) 期末總心得報告(上、下學期)
(六) 其他必要之紀錄

五、申請方式
(一) 參與甄選需備文件
    1、 履歷表(含諮商實務經驗、曾接受之諮商專業訓練)
    2、 自傳
    3、 學分成績單
    4、 實習計劃書
    5、 目前就讀學校之實習辦法
    6、 相關專業學習歷程或成果
    7、 申請全職實習者須檢附兼職實習證明(可出示簡易證明-單位主管蓋章證明即可)
(二)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月13日止,以郵戳為憑。
(三) 請將上述應徵文件備妥,寄送至本中心,並註明應徵全職實習。
(四) 郵寄地址:

104 台北市中山區大直街70號
實踐大學  諮商輔導中心 收
      封面請註明:申請全職諮商實習心理師

(五) 甄選流程
    1、在接獲書面資料並審查後,1/17前採電話/簡訊通知通過第一階段書審的同學參加第二階段面試(書面資料不回覆)。
    2、面試後,擇適配者錄取,並於中心網頁公布最後面試錄取結果。
    3、經錄取者,中心邀請參加實習前會議及正式實習。
(六) 上述若有不足之處請至實踐大學學務處諮商輔導中心網站查詢:https://reurl.cc/L5Ax54,或請洽:02-2538-1111分機3617洪子珺老師。

實踐大學台北校區招收114年全職實習心理師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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